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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17年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”工作的通知

来源:中国物流网 发布时间:2017-03-29

关于开展“2017年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”工作的通知

摘要: 关于开展“2017年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”工作的通知

首批示范物流园区、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各会员单位、有关物流园区(企业):

    自2013年以来,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”)连续每年开展“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”工作。这项工作的开展,为评选“优秀物流园区”和推荐“示范物流园区”提供了依据,也为园区企业行业对标和管理提升创造了条件。

     为了解过去一年我国物流园区发展变化情况,逐步建立行业统计数据信息系统;加强对示范物流园区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评估总结,为评选新一届“优秀物流园区”提供依据,便于行业对标和树立标杆,特决定开展“2017年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”调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调查对象

     全国各地开业运营1年以上、占地规模0.1平方公里(150亩)以上、进驻企业两家以上,冠名为物流园区(基地、中心、公路港、物流港、无水港),均可参加综合评价。如贵公司投资多个物流园区,请选取其中2—3个典型园区,分别填写。

二、调查内容

     此次评价从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、服务能力、运营效率、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(详见附件)。填报信息务求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全面反映园区运营管理状况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     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负责此项工作。被调查园区的详细信息,我们将采取有效保护措施,不会对外泄露。希望示范物流园区、物流园区专委会各会员单位、各物流园区(企业)积极配合,组织专人专项填报。欢迎地方政府物流工作牵头部门、行业协会协助组织。

四、结果发布

     (一)“2017年全国优秀物流园区”评选将依据此次调查,评选结果将在2017年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上发布,并对获奖物流园区进行表彰。

     (二)优秀物流园区作为示范物流园区推荐和考核基础,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。

     (三)通过组织园区交流互访、微信和网站等多种方式宣传推介优秀物流园区,树立品牌形象。

五、问卷回收

     本次调查只接收word版。调查问卷可从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网站(http://www.chinawuliu.com.cn/wlyq/)和微信公众号(wlyqzwh56)下载。请首批示范物流园区、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各会员单位、有关物流园区(企业)于2017年4月底前,将调查问卷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邮箱(CFLPYQ@vip.163.com),并与陈凯确认。

     联系人:陈  凯(18811446270) 黄  萍(13301381866)

     电  话:010—58566588-172/133

     传  真:010—58566588-128/138

     附  件:2017年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调查问卷。

    红头文件点击下载点击下载(783.09 KB)

    调查问卷点击下载点击下载(162 KB)


责编:周志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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